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,湖南省国税局、地税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《纳税信用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总局公告2014第40号),开展了2016年度纳税信用联合评价工作,我司再次获得纳税信用“金字代言——A级纳税人”的称号,我司已连续三年获此荣誉,展现了诚信纳税的良好企业形象。
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一直以来秉承诚信经营、依法纳税的原则,自觉规范经营,按时报送税务资料并依法缴纳税款。公司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,随着国家税收改革的推进,及时开展培训学习最新财税法规,提高全员财务意识,加强税收筹划,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,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纳税工作,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。
按照国家税务总局《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》的精神,构建守信联合激励、失信联合惩戒的氛围,A级纳税人在项目管理、税收服务、融资授信、进出口等多个领域享有守信联合激励机制,彰显了A级纳税人信用的“含金量”和纳税人信用的社会价值。